化学化工学院接收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及程序
一、专业领域简介
化学化工学院与煤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共同组成了实力很强的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化学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化工过程机械二级学科硕士点。
二、接收专业领域
化学化工学院 |
煤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
070300 化学 |
070300 化学 |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5216 化学工程 |
085216 化学工程 |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
2、满足条件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1、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于9月28日开始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考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单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发送到学院邮箱并和学院电话联系确定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4、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6、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7、研究生院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名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学院邮箱(hgxytyut@126.com),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院系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2、接收推免生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时间为9月下旬到10月上旬,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3、复试办法
推免生直接和学院电话联系,持申请材料到所属学院参加复试。申请材料由学院留存。
(1)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2)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录取。
(3)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我校2020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20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化学化工学院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0351-6018588
E-Mail: hgxytyu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