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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选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人数:2019年全国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2570人。

2、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申请时必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0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在同等条件下,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且来校工作时间须满一个聘期(3年)。

6、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且来校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请于2019年4月12日18:00前,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关于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受理机构、邀请信、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应注意事项、外语要求等详情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3)进行查询。

2、申请人请于2019年4月12日18:00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1)的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正反打印,五份)和《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打印一份,须签字盖章)交到主楼520室,并将《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至邮箱tyut-szk@tyut.edu.cn。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保禄 石瑛 刘翔

联系电话:0351-6014084。

地址:迎西校区主楼5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