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1年第一次遴选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8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所: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11年第三次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凡符合《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和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我校教师及对我校学科建设有带动和促进作用的校外人员均可申请。
2、申请者需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同时递交本人有代表性的专著、论文、奖励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申请材料需提交一式五份;简况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一本,之间以不同颜色纸隔开。
4、《简况表》中科研成果及承担项目等均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五份均直接盖印红章)。
5、填写的承担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本人是负责人且已到款的独立经费(即必须是本人为负责人的项需经费方予认可)。
6、除《简况表》外,申请者还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情况登记表》,用A4纸打印扩成A3,一式两份。
7、若申报材料中有涉密的,请进行脱密处理。
8、申请材料于4月8日前报申请学科所在学院教科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校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于4月15日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
附件:
1、文件:《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表格:《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情况登记表》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