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危险化学废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4浏览量:
各系(部)、实验中心:
为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国有资产处拟对危险化学废物进行处置,请单位尽快对所用化学药品进行自查,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登记表》,于10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angxiaobo@tyut.edu.cn,并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要求》进行装箱。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6010027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登记表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