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接收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专业领域简介
化学化工学院与校直属煤化工研究所共同组成了实力很强的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化学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化工过程机械二级学科硕士点。
二、接收专业领域
化学化工学院
070300 化学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216 化学工程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6分);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1、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
1)“211”以上院校毕业的学生;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426分);
4)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1、考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单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 发送到学院邮箱并和学院联系确定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2、同时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信息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
3、复试合格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回复同意拟录取完成录取流程。
4、全部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和填报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学院依据考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的时间确定复试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五、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我院采取分批面试,第一批面试时间定为2015年10月8日,具体事项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后续面试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另行通知。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
1、资助办法请参考《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2、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录取。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我校2016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16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化学化工学院联系人:付思美
电话:0351-6018588
E-Mail: hgxyyanjiusheng@126.com
传真:0351-60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