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选任化学产品工程系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浏览量:
根据《关于调整化学化工学院内设教学科研机构的通知》(校党【2018】95号)和《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部、中心)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校党【2017】27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选任化学产品工程系负责人。
一、选任岗位
化学产品工程系主任1名。
二、选任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贯彻落实学院决策部署和工作思路,敢于担当,遵纪守法,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勤政廉洁,身心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是相关或相近学科的带头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来校工作三年以上。
4、基本能任满一个任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职: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有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选任方法与步骤
1、个人申报。报岗者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系(部、中心)负责人自荐表》(见附件),于2019年6月25日18:00点前交学院党政办陈晓芳老师(电子版发送至lzblck@163.com)。
2、学院审核。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3、学院组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4、学院研究决定聘任人选。
5、组织备案。
6、宣布。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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