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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论文环节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04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做好质量监控工作,指导教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指导的研究生的论文加强指导、严格把关,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现就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环节,提出相关管理办法,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向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传达,并严格执行。

在学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

为了加强非全日制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保证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对其在学期间应取得的科研成果作以下规定:

1. 在校期间生(从入学后到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2. 统计办法:

学术论文必须以太原理工大学名义发表,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研究生的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可列入统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论文按1篇列入统计数,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以1/2篇列入统计数,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计;如硕士生与导师合作发表SCI论文见刊,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符合科研条件。

没有正式发表的论文,请出具出版社的录用证明及收费凭据。

二、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办法及规定

所有申请答辩的工程硕士必须经过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方可办理答辩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所有申请答辩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按照学校的统一规定,利用指定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由各分学位委员会组织进行文字重合度检测,并且提供查重报告。

检测结果处理:

1.文字重合百分比<20%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按正常程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文字重合百分比在20%-30%之间的学位论文,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论文经分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对于文字重合百分比≥30%的学位论文,研究生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推迟半年,进入毕业流程。

4.如发现送检论文利用任何技术手段进行作弊行为,一经认定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三、答辩的具体要求

1、答辩前请各学院教务秘书通知研究生院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研究生院将随机派工作人员对答辩现场进行质量监督。

2、工程硕士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答辩主席1人,答辩委员2人,其中有一名必须是工程硕士所在单位以外的企业专家一名),另有答辩秘书1人,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人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研究生院

201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