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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12-29浏览量:

12月27日下午,化学化工学院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在校院领导、各系(所、中心)主任出席会议,院党委书记来志斌主持会议。

会上,闫怡红副院长传达了董晋湘院长关于实验室安全防控的指示精神,对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他要求各系部要认真落实《化学化工学院安全条例》,《教育部安全规范》,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要落实好实验报备制度与实验职守制度;要明确标注危险源,负责人电话、实验类型和名称;要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制度;要有操作人员、危化品、仪器、检查的详细台账记录;对使用可燃气体、低沸点化合物的实验室要考虑把开关和通风换成防爆电器,对使用烘箱的实验室,原则上不应该有易燃易爆气体和低沸点有机物的实验操作,要注意冬季服装静电,要仔细检查实验室是否有明火存在(尤其是电炉);实验室要进一步提升整洁程度。闫院长还强调了大家要以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事故为警示,敲响安全防范警钟。

与会同志一起重温了2017版的《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规定》,认真学习了《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系(所、中心)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仔细排查,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会议要求研究生导师和学生工作干部要在学生中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规定和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实验纪律,确保实验安全。

来志斌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安全是学校、学院发展的基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系(所、中心)要牢固树立实验室安全意识,坚决落实好学院安全会议精神,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责任到人,确实保障学院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的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为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