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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使用申请表》(测试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1浏览量:

各系(部):

按照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太原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使用通知》文件精神,请组织本单位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未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及在校研究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使用申请表(测试费)》(注意:本学院人员不得申请本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测试基金)。

测试费补贴在申请获批准后,以“太原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基金(测试费)使用单”的形式发给申请人,“使用单”仅在该学期使用有效。申请人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除向机组所在部门交使用单外,还需按标准交50%(按校内标准计算)的费用。

请各单位尽快组织填写并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申请表交到付思美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