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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0年度科技工作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1浏览量:

各系(部)

接科技处通知,依据2010年8月通过的《太原理工大学科技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决定对2010年度(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相关的高水平项目、高水平论文、学术著作、重要报告、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获奖成果、基地建设、创新团队、突出个人等实施奖励。

奖励执行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个人自主申请,申请资料(含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相关申请资料一份、以“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的申请书Word文档电子版)按时交学院于峰老师。(2011年2月17日—3月8日)

2、学院核实汇总,申请资料按时交科技处。(3月8日—10日)

3、科技处复核确认汇总。(3月11日—16日)

4、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公示。(3月17日—20日)

5、学校正式文件公布授奖信息并执行奖励。(3月22日—25日)

科技奖励工作涉及大部分教职员工,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安排,确保通知到本系(部)每位教职工,全过程密切配合。

具体请查看科技处网站“最新通知” ­—“关于实施2010年度科技工作奖励的通知”(http://www.tyut.edu.cn/kejichu/details.asp?articleid=14468),并下载《太原理工大学科技工作奖励申请表》。

化学化工学院

2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