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9年暑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2019-07-06 信息来源:

    学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今年暑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假期为7月8日(星期一)至9月8日(星期日),列入暑期小学期安排的学生放假时间推迟至7月15日(星期一)。9月7日(星期六)和9月8日(星期日)学生返校报到注册,9月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假期为7月11日(星期四)至9月4日(星期三),承担暑期小学期工作的教职工完成相关任务后放假。9月5日(星期四)正式上班,做好学生返校报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新学期的准备工作。

    暑假期间,承担“双一流”建设任务、“双万计划”申报、专业认证及招生等工作任务的有关学院和单位,原则上不放假。请各单位充分利用暑期宝贵时间,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成效。在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可适当安排轮休。

    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项安全措施要落实到位,确保广大师生的暑期安全。

    四、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以及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夏季汛期是安全事故多发、自然灾害高发的时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制定各项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度汛。

    六、暑假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外出或其他请假事由,须严格执行《太原理工大学中层干部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七、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应的应急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进一步掌握和熟悉应急管理办法,严格遵照应急工作相关规定带班值守。

    八、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学校预案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妥善预处理,并第一时间如实向学校(党委办公室:6010140;校长办公室:6010290;明向校区值班室:3176985;学校总值班室:6010290)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单位务于7月5日(星期五)下午4:30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工作安排分别报送党委办公室(办公主楼317室)、校长办公室(办公主楼318室)和保卫处,入驻明向校区的学院同时报送明向校区管委会。

    太原理工大学

    2019年7月2日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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